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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发表日期:2024-05-28    (阅读次数:

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一、核准档案转递单位

目前,学生档案投递方式已采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档案投递范围相对扩大,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均能直接投递。具体情况如下:

(一)升学

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将直接寄达调档函指定的接收单位。在毕业前还未发调档函,请毕业生与录取学校联系,提供准确的转递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录取到本校专升本:档案转递信息由学校统一处理;录取到外校专升本和全日制研究生:补全档案转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核实学校能否接收户口档案,如果不能需要派遣回原籍。)

(二)就业 

1.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毕业生档案将直接寄达用人单位。(例如:事业单位、国企和银行

2.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毕业生档案将直接寄达相应的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如某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者该单位的上级机关。

(三)回生源地(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 

出国留学、签约单位不接收档案、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未落实就业去向:档案派遣回生源地相对应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外省学生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若存在接收问题,请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四)个人或者签约单位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派遣至人才交流中心;

委托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档案;请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s.rc114.com/);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最后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考取本校专升本、降级、休学、结业、单科重修、已入伍毕业时还未退役等形式的学生档案暂留学院。

2.档案不能自带,也不能发送到毕业生家里和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就业单位。

3. 档案寄递过程中,学生不能随意更改档案寄递地址;由此导致的档案遗失,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准确核对档案投递信息

我校毕业生档案将通过“EMS标准快递”的方式进行转寄,毕业生务必要准确核对、填写详细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详细单位接收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对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个人联系电话,确保准备无误。

三、关注查询档案去向

(一)集中转档  

就业指导中心将在7月集中寄发已经落实去向的毕业生档案。

(二)跟踪查询

 辅导员提前将“档案派遣信息”上传至班级QQ群中;档案转递10天后,学生可通过邮件号在EMS官网或拨打11183查询档案去向。请学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在档案转递手续完成前保持电话号码信息准确一致。

(三)存档确认

档案转递到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就业单位后,毕业生可与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接确认。

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委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代管,档案转递到相应的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如某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者该单位的上级机关)后,毕业生可提醒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接办理存档手续。

档案转递到生源地人事档案保管机构,毕业生需要在档案到达人事档案保管机构2个月内办理存档手续。

(四)及时转递

学生毕业离校,其身份已非在校生,需尽快将档案转至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工作单位或正式的存档机构(如户口原籍人才交流中心等),以便后期需要。个别学生毕业后未办理派遣和转档,长时间将档案遗留在学院,学院也只能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无法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同时断档期间也会影响后期的就业、升迁、社保核算等审查。

(五)档案退件处理

   档案退件原因:地址错误或不详;档案错派;

   档案退件处理:邮局派档案发现档案无法投递,邮局会联系学生,确认学生档案的确切地址;若联系不上学生,档案退回学校(留正确的电话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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