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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08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奖项

1.校级优秀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专科省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要求2次及2次以上在本专业排名前15%,本科省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要求3次及3次以上在本专业排名前15%。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评选原则

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遴选。

2.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遴选,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五、评选流程

10月10日—10月27日: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要求确定向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院报送推荐人选。

10月28日—11月18日: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名单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11月19日—11月30日:学校审核。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核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六、申请方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向班级辅导员提交以下资料:

1.手写体申请书1份;

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或《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校优)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优)

 

学校办公室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校优).docx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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