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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4-23    (阅读次数:

1.奖补对象

      2016年毕业并在2017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学校名单见附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2.具体申请流程,请下载附件,查看。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4月23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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