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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招聘

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07-13    (阅读次数: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

临床护士 2名

临床医生(妇产科、儿科、外科、内科、麻醉、眼耳鼻喉、急诊、医学影像) 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上进,热爱医学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条件:

1.学历及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可不受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

2.报考临床护士岗位必须具有护士及以上任职资格(有专科护士培训经历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优先)。

3.报考临床医生岗位,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应届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不要求执业资格,具有规培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优先)。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本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12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

3.联 系 人: 张老师 (护士岗位) 13541451858

王老师 (医生岗位) 15196117515

4.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情况证明一份,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逾期不再补报。

5.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QQ邮箱上传相关资料

张老师(护士岗位):610574957@qq.com

王老师(医生岗位):401572193@qq.com

(3)资料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考核包括技能操作、面试和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护理岗位技能操作占考核成绩的30%、笔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低于20分或笔试考核成绩低于2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临床岗位笔试、面试各占50%)
2.笔试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工作态度,有无差错、患者满意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素质,敬业精神,文明礼仪,劳动纪律等。

3.技能操作内容包括:皮内注射、经口电动吸引器吸痰、心肺复苏与简易呼吸器使用、静脉血标本采集、导尿术、无菌技术、鼻饲胃肠减压技术、留置针静脉输液及输液泵使用。

4.考核测评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

5.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加技能操作考试及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 7月25日。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择优聘用。

体检在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到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来院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结束后签定正式合同(试用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医院具体考察决定)。新聘入职人员岗位由医院统筹安排。

试用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严重违反医院相关制度;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4)发生重大医疗差错及事故。

受聘者的工资待遇与在岗编外人员相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医院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1.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备齐考生考核所需用品,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考试地点,理论考试迟到15分钟起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招聘由医院廉勤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廉勤委 15397728970(黄老师)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监察室 0839-7206216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有关信息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71308344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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