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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公告】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2-08-31    (阅读次数:

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宣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和县残联各1名。具体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具有宣汉县户籍或入学前户籍在宣汉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聘用方式及期限

  实行劳动合同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享受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继续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宣汉县人社局东三楼大会议室(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591号)。

  4.提交资料: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用人单位。

  (3)原则上由本人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4)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参考大纲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附件2),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倍的,除违纪和缺考考生,其他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及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

  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参加考察。县人社局会同县残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公示、聘用和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公示结果,采取综合选岗的办法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由各用人单位发出聘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酬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人事和劳动关系的,由其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聘用通知书30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残联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进行。

  (四)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残联负责解释。

  (六)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0818—5222528;

  监督电话:0818—5216183。


  附件:1.宣汉县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

                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附件1.宣汉县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doc


信息来源: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残疾工作人员的公告 - 公示公告 - 宣汉县人民政府 (xuan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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