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如在就业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等,请通过实名举报。就业指导中心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请广大毕业生相互转告。
1.邮箱举报:821406762@qq
2.当面举报:西区508
3.举报电话:028-62399808、028-62399810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8日